为推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协作共用、开放共享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北部湾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试行办法》(湾大发〔2019〕230号)要求,北部湾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2022年度)已经各二级学院论证、区内同行专家审议及学校审批通过,现将该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1日。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建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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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