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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召开办理原东校区(A1、A2)、西校区(24栋)教职工集资楼不动产证工作推进协调会

作者:章强 编辑:(1)章强 日期:2021-09-24 点击数:

2021年9月24日下午15:00,国资处处长熊拯在办公楼402会议室主持召开办理原东校区(A1、A2)、西校区(24栋)教职工集资楼不动产证工作推进协调会。

会上,国资处容泽文副处长向与会人员传达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通报了原东校区(A1、A2)、西校区(24栋)教职工集资楼的办证过程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同时,参会的后勤基建处卢世标处长、审计处廖月恒处长分别通报了集资楼的相关工作情况。最后,经参会人员对国资处提出的下一步工作意见的充分讨论,就下一步工作及工作分工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集资楼办证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及业主代表将成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并制订工作方案,倒排工作时间,同心聚力,把集资楼的办证工作扎实生根。

校工会莫秀群副主席,原东校区(A1、A2)集资楼业主代表欧其文、梁汝文、林小艳,西校区(24栋)集资楼业主代表莫华善、封彬贤等人员参加了会议。


容泽文副处长通报文件精神及办证现状

 


协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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