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我校召开2026年春季学期招标代理机构集体廉洁谈话会

作者:郭旭嘉 编辑:甘海忠 吴志远 日期:2026-05-25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工作,5月21日下午,我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召开2026年春季学期招标代理机构集体廉洁谈话会。会议由国资处处长甘海忠主持,分管招标采购工作的副处长吴志远、招标采购科全体人员,以及与我校合作的8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参会。

会上,吴志远副处长结合自治区财政厅、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核查结果,通报了当前招标采购领域的四大类突出问题,包括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和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他强调,各代理机构需深刻吸取案例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杜绝触碰执业“雷区”,切实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招标采购科科长曹荣强随后详细解读了《北部湾大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标准》,明确考核原则、主体分类、评分方式及等级划分细则。根据标准,考核结果直接与服务资格挂钩:对不合格机构,学校将采取限期整改、暂停委托直至解除代理服务合同等措施,以刚性约束推动机构规范执业。

甘海忠处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招标代理机构作为连接学校与供应商的“关键纽带”,其执业行为的规范性和廉洁性影响采购项目的质量和学校的声誉。他对代理机构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规范内部管理,建立收费台账,规范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与退还流程;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廉洁意识,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或关联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三是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检查、专项审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采购生态。

此次集体廉洁谈话会是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通过政策解读、案例警示和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了代理机构的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为保障学校采购工作阳光透明、规范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谈话会现场


国资处处长甘海忠(左二)主持会议


国资处副处长吴志远通报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