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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大学原西校区大学生创业基地地上建筑物公开处置公告

作者:黄文东 编辑:(1)章强 日期:2020-03-29 点击数:

北部湾大学原西校区大学生创业基地地上建筑物公开处置公告

现就北部湾大学西校区大学生创业基地地上建筑物公开处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前来竞标。

一、项目名称:北部湾大学西校区大学生创业基地地上建筑物公开处置

二、项目编号WD-2020-XC006

三、资产处置概况

北部湾大学西校区大学生创业基地地上建筑物共有24间板房,板房主体架构是钢结构,墙板为金属面泡沫塑料夹芯板,内部含吊顶及简单水电装修。

四、处置方式:公开询价。

五、处置底价: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报价低于处置底价的,报价无效。

、竞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处置内容,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截标时间:因疫情原因,投标人应于2020年4117:00时前将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发至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北部湾大学办公楼国有资产管理处403室(已邮寄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投标。逾期寄达的将拒收投标材料。

2.开标时间:2020年4310:00,由本项目询价采购小组依据各投标人响应文件情况及报价进行评标。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响应文件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报价文件(附件1)(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2.有效的“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3.有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和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交,加盖公章);

请把上述的报价材料密封投递,并在文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九、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1000.00

1.在签订合同前附件2成交人将履约保证金一次性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采购人不予签约,并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2.在合同期内,成交人在完成处置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将地上处置物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清理拆除建筑物并清洁现场垃圾,否则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管费和垃圾清洁费。

十、付款方式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将成交价款一次性至甲方指定帐户且将全部废旧物资在2020年4月15日前搬运完毕并清洁现场垃圾。

十一、现场勘查时间:2020331日上午10时,集合地点: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乘风小区门口(第四中学门口南侧50米),联系人:覃伟荣,联系电话:18078118789。

、评标办法:采用价格评标法。

报价价格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符合报价填报要求的高于标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高者和第三名为成交第二、第三候选人。

、竞标人须知:

1.竞标人要结合现场查看废旧资产的情况及数量进行投标风险预估,由成交人负责承担风险。

2.投标报价包含处置废旧资产的搬运费、拆卸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垃圾清运费相关费用。

3.成交人须在公示竞标结果结束后一日之内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及中标款项学校签订协议。在完成处置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将地上处置物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清理拆除建筑物并清洁现场垃圾,否则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管费和垃圾清洁费。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1签订协议后擅自转包他人的;

4.2未按时按要求完成处置工作的。

且以上情形的竞标单位,将被列入采购人不良竞标人名单。

5.成交人在拆除、清理现场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注意安全。因违规操作引发的人身安全、纠纷等成交人完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6.废标:竞价单没有报价、竞价单无竞标单位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竞价单超过竞标截止时间递交、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纳中标款等情况均视为废标。

7.评标结果将于开标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告,公告期1个工作日。采购人无义务向落标方解释原因,敬请谅解。

、联系事项:

邮寄地址: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北部湾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及电话:黄老师0777-2808799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北部湾大学官网(http://www.bbgu.edu.cn/)

 

北部湾大学

20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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